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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聚阁”对被盗号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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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第8交响曲 于 2010-8-28 23:29:00 发表
有个关键问题可能被忽略了,如果买家的确是按淘宝的“规定动作”操作,即:1、拍下 2、付款到支付宝,3、确认收货,这样之后被骗了,的确可以让买家负全责。
当然,要走这样的程序,是不会被骗的。。。
而现在是骗子引导了买家直接划账付款,而这样的交易方式,并不是淘宝这个平台认可的交易方式,淘宝方面完全可以说他没义务去帮助解决。
另外,骗买家的,是一个旺旺ID。目前,支付宝是实名制,而旺旺这个聊天工具


agr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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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ovak 于 2010-8-29 11:42:00 发表
对呀。淘宝没有措施吗?设想我在ebay拍片,点击付款时它却给我一个错误的链接,以致我付款给骗子,ebay是没有责任的吗?都要买家和卖家承担吗?如果你站在买家的角度,平白无故失去钱财,还要担负后果;如果你站在卖家的角度,账号被盗有损失,却还要担负后果,那么大家把交易寄托在淘宝上还有什么意义呢?

但这次的交易只是用了一个淘宝的聊天工具旺旺,交易过程并没有按淘宝规定的程序走支付宝。对淘宝来说等同于买卖双方的线下交易,他的确可以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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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7# novak 的帖子

哈哈,问题在于并非买家点击的淘宝链接(如果是的话淘宝铁定脱不了干系),而是骗子利用盗来的ID发给他的假淘宝链接。对于淘宝来说,他就像个房产中介,买卖双方虽然在他的地盘谈交易,但最终并没有通过这个中介交易,而是买卖双方自己暗地里交易了,淘宝的确可以不负责任。 客观的说,遇到任何纠纷首先应该设法去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各人都有各人的道理。但如果找不到相关条款,或者维权的成本太高,那就只能相互协商解决了。如果还是谈不拢,那就只能让有关部门进行仲裁。但即使可以仲裁,买家也不乐观,相关理由第8交响曲网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只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才是淘宝唯一认可的,而买家通过网银打款,别说对方是骗子了,即使就是相熟的卖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至于卖家雅聚阁,他即使一文不赔,估计也拿他毫无办法。所以卖家至今也不承诺赔偿二字,而只是说出于道义上的补偿。本人从感情上很同情买家,但情绪代替不了法理。中国人遇事往往习惯从自己的情绪出发去讲“理”,这大概是中国很难成为一个法制国家深层次的原因。呵呵,有点扯远了。
最后编辑chopin 最后编辑于 2010-08-29 13:13:30
别和我比懒,我懒的和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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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甲满天飞
Backha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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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买家最大意见的YJG的态度比较拖,YJG的确是“拖”,但应该也是真的在研究解决方案。因为这次的解决方案,对买家而言是一个人的事,对YJG而言等于自己立了规矩了,他们反复斟酌也在情理之中。谁也保证不了以后不会再发生同样的事情,这玩意不是说提高保护自己帐号的意识就不会出事的,想想一个小毛孩都能去黑美国国防部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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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opin 于 2010-8-29 13:07:00 发表
即使可以仲裁,买家也不乐观,相关理由第8交响曲网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只有通过支付宝交易才是淘宝唯一认可的,而买家通过网银打款,别说对方是骗子了,即使就是相熟的卖家,也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没错,就像我在旺旺上跟四哥(四哥别介意哈)联系,说要买这套那套碟,下来我用银行直接汇款给四哥了,可四哥就是不发碟,说我就是明吞了你的钱了。这样,你要么冲上去四哥的实体店理论,要么找消费者协会,要么直接告法院,但找淘宝就肯定没用,因为这个交易不是在其平台上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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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帖子内容已被屏蔽
淘宝小店:http://roseknight-gao.tao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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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是一切公道,此外何来公道?做人全部要做法律人,这样才是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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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不在淘宝发生的,那怎么不直接汇款?和四哥的“私下”交易多了,都没有保障的,就凭我俩的良心,嘿嘿。这种交易,只能凭“理”。
旺旺是淘宝开设的专供买卖双方交流货物问题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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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9# novak 的帖子

哈哈,老胡是外星人吗?没用过旺旺?旺旺不过是个聊天工具,和QQ一样,只不过是淘宝推出的而已。
别和我比懒,我懒的和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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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opin 于 2010-8-29 13:07:00 发表
哈哈,问题在于并非买家点击的淘宝链接(如果是的话淘宝铁定脱不了干系),而是骗子利用盗来的ID发给他的假淘宝链接。对于淘宝来说,他就像个房产中介,买卖双方虽然在他的地盘谈交易,但最终并没有通过这个中介交易,而是买卖双方自己暗地里交易了,淘宝的确可以不负责任。 客观的说,遇到任何纠纷首先应该设法去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各人都有各人的道理。但如果找不到相关条款,或者维权的成本太高,那就只能相互协商解决了


淘宝需要负责,虽然交易最后没有发生在淘宝平台上,但是诈骗环节中有两处关键设计淘宝的安全问题——第一是聊天工具信息安全没有得到保障,使得行骗者利用其发布了虚假诱导信息(尤为恶劣的是还冒用了他人的身份);第二是淘宝网站店铺的信息安全没有得到保障,被行骗者在非授权情况下篡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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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chrisspher 的帖子

淘宝显然不用付任何责任,因为淘宝不但确定了交易流程,而且尽到了提醒义务。淘宝上到处都是提醒注意事项,只要按照淘宝的流程做,如果被骗就可以找淘宝索赔。在没有按照标准流程走并置淘宝的提醒如无物的时候,凭什么要求淘宝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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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第8交响曲 于 2010-8-28 23:29:00 发表
有个关键问题可能被忽略了,如果买家的确是按淘宝的“规定动作”操作,即:1、拍下 2、付款到支付宝,3、确认收货,这样之后被骗了,的确可以让买家负全责。
当然,要走这样的程序,是不会被骗的。。。
而现在是骗子引导了买家直接划账付款,而这样的交易方式,并不是淘宝这个平台认可的交易方式,淘宝方面完全可以说他没义务去帮助解决。
另外,骗买家的,是一个旺旺ID。目前,支付宝是实名制,而旺旺这个聊天工具

同意!网络购物有一定的特殊性,如果严格按照淘宝规程购物,那么被骗的机会很小。如果还是被骗了,那应该要找淘宝方面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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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71# chrisspher 的帖子

看看淘宝的注册条款就明白了,他在信息安全方面是没有任何承诺的,也就是说,没有强制性。不管你是用了他家的聊天工具还是开设店铺,由于都是免费的,因此责任只能自负,即使有部分收费,相关条款也说得清清楚楚。你在淘宝注册,无论是开店或者购物都必须同意这一点,否则无法完成注册。但支付宝由于牵涉到金融货币,有国家法规强制约束,出了问题自然要担责。
其实说到底这还都是我们各自的理解和说辞,一句话,都不算数。关键还是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即使有并进入仲裁程序,由于成本高,买家也会得不偿失。
别和我比懒,我懒的和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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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支持雅居阁



卖唱片能赚点,但不是什么大户,完全没必要怎么陷害雅居阁!唱片店都倒台了,未必是好事。

李源不错,买过不少碟;雅居阁也不错,也买过一点碟。交易总有点小摩擦,相互理解一点。

另外,其实细心想想,谁能吞下整个中国大陆市场?!
经常光顾《立体声》
http://lts.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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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宝交易,不走支付宝,被骗,您自认倒霉吧!

雅聚阁根本不需要代骗子赔偿!!

除非。。。雅聚阁自认是骗子!
芒格:"不要同一头猪摔跤,因为这样你会把全身弄脏,而对方却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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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海贝壳1986 于 2010-8-29 11:37:00 发表
原帖由 AChCarol 于 2010-8-29 10:23:00 发表
ID被盗, 一点责任没有 是不合情合理的

当然不和情理,现在关键是那个什么之歌要求十分过分,而且完全不是想去商谈,对自己的责任视而不见,典型的律人不律己。


到底是谁不想商谈呀?
明明是雅聚阁一直在藏头缩尾,不肯谈论。
君不见就连这所谓赔偿一半,都是我在声明放弃之后,才赶忙捣鼓出来的。
雅聚阁原意不想赔偿,但又不敢明说,期待论坛先制造出有利于他的舆论,结果反而将矛盾激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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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的我对赔偿多少根本没提,很奇怪这个论坛中不少id却比当事人双方都还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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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hopin 于 2010-8-29 13:07:00 发表
哈哈,问题在于并非买家点击的淘宝链接(如果是的话淘宝铁定脱不了干系),而是骗子利用盗来的ID发给他的假淘宝链接。对于淘宝来说,他就像个房产中介,买卖双方虽然在他的地盘谈交易,但最终并没有通过这个中介交易,而是买卖双方自己暗地里交易了,淘宝的确可以不负责任。 客观的说,遇到任何纠纷首先应该设法去找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各人都有各人的道理。但如果找不到相关条款,或者维权的成本太高,那就只能相互协商解决了


淘宝商家可以利用账号被盗,来避免承担责任,这是本来就有的法律漏洞。
并不单纯是旺旺的问题,而是我按规则拍下来了,被其取消交易。
消费者维权成本极高,商家不愿意赔偿,自然只能放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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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第8交响曲 于 2010-8-29 10:14: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521524 于 2010-8-29 9:29:00 发表
真不知道上面有些同志是怎么想的。要是没有YJG的旺旺ID诱导,买家能发生后续事情不?假如,一个陌生的ID给买家发来的链接而导致的损失,可由买家自已承担。而YJG的客服旺旺ID,就代表着YJG的官方工作人员,至于是不是工作人员本人,顾客没有责任去分辨你发来的是真的还是假的。还是那句话,YJG应无条件赔

雅聚阁本身不想担负任何责任,这才是问题原本的实质。
君不见等到偶声明放弃,雅聚阁才急忙发表声明的么?
根本不单纯是数额问题,而是态度问题引发了金额上的争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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