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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规定:所有交易唱片必须明码标价,一个卖家不得把东西分拆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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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如果发现有不标明价格的,请把帖子连接到我这个帖子,我来删除。
有特殊原因要求不公布价格,必须先提出申请。

2.  一个卖家不可以把手上的东西分拆成几个贴,你有三件东西就发一个贴,另每人每贴每 24 小时只许顶一次。

3. 软件交易禁止一切YLJ、D版唱片、刻录碟的交易帖子。

4.软件交易论坛只允许唱片软件交易,其他商品一律禁止发帖销售。

5.未经论坛同意,不得擅自在论坛进行抽奖、送碟等等活动。

从今天起发贴的开始执行。

不按规定执行的帖子有可能被删除。
最后编辑eric 最后编辑于 2016-02-01 11:02:08
本主题由 版主 eric 于 2009/7/26 11:05:16 执行 设置高亮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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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由于现在论坛的帖子比较多,我们管理人手有限,所以麻烦大家看到有违规的帖子的话,就把他的地址贴到这里,我们会处理的,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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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quote]lqdxy 在 2005-11-16 15:21:58 发表的内容
回答买家问题或说明情况的不应算在其中吧?[/quote]

不算,我的意思是指只有“顶”这样一类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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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quote]cartershao 在 2005-11-17 20:28:03 发表的内容
http://bbs.hifi168.com/bbs/article.asp?ntypeid=56&titleid=87510&page=1
此贴不公示价格.[/quote]

企鹅已经申请过并批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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