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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聚阁”对被盗号的认识、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态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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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无难 于 2010-8-30 18:21:00 发表
按老兄的意思就是说有人偷了车,开出去撞了人,车主应该对被撞者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损失对吧????

是的,如果被撞者起诉车主,而车主又无法找到偷了他车并撞了人的人(由车主负责举证),一切责任由车主承担,车主须赔偿被撞者的损失及医药费!这个是有实际案例的!!!(不过这个是有个追索期限的,过期被撞的人就不能追索了)

对于这件事,楼主是与YJG交流,联系的YJG的网店,沟通的是YJG的QQ号, YJG被黑被盗QQ号一事与楼主无任何关联,甚至有错的付款链接都是由YJG的QQ号给出的,楼主无任何责任,楼主不须理会YJG被黑被盗这一背后的"故事". YJG理应安约定发货给楼主,或者,退还所有款项给楼主(即使实际上没有收到款).

而对于YJG, 如果其认为是因真的被黑被盗QQ号造成损失的话, 可以收集证据(服务器上的交易资料,QQ交谈记录), 向淘宝(阿里巴巴)&腾讯追索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与信誉损失. 因为其没有为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的交易平台, 别以为淘宝(阿里巴巴)为商户提供免费平台就不须负责任, 淘宝不是没有收钱, 不过是通过另一种形式收钱而已,其实是间接是通过商户的劳动而收钱.不过这与楼主无关,只是YJG与楼淘宝(阿里巴巴)&腾讯的事. 同时也可合并向黑网店的人追索损失(如果你能找到的话)

而对于淘宝(阿里巴巴), 则须找到漏洞,加强技术防范手段,并可找到黑网店的人,追索由此造成的经济及信誉损失。

YJG应立即向楼主补偿400元的损失,化解这个公关危机,只为区区400元,如此推搪,实为不智之举。
最后编辑Rossi 最后编辑于 2010-08-31 00: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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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柳叶刀 于 2010-8-31 6:31:00 发表
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的,不过这以找到实际使用人为前提,如果找不到,而车主又无法证明自己不在场,就比较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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