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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试TELOS新款高科技量子保护盖。110页增加小试TELOS保险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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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 于 2014-2-8 15:32:00 发表
难道无条件退货试听还不如搞区区10人试听?纳闷?!无语!



无条件退货试听只是商业约定,它不能约束想象力
好论坛的作用是提供讨论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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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在事先没约定的前提下(如必须拥护版主的意见之类),所有发言都是平等的,更不能区分对待(这是谁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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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镁声绕梁 于 2014-2-8 15:53:00 发表
原帖由 Real 于 2014-2-8 15:48:00 发表
理性的世界是:感冒先找到成因,理性社会的医生在这之前会建议喝点开水,多休息


太好了!——如果量子盖子搞砸了,我就转行当“理性社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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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的,搞好了,也就可当音响医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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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75# 白了头一夜间 的帖子

正面回复您好:先搞清法\理\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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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1# eric 的帖子

1我不支持10人试听方式
2我不反对商业行为,但不支持这种取巧(我认为)宣传方式(我尊守论坛发言合规范,也请各参与方共同理性讨论)
3可以无条件退货,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这是对法律约定的无知)
4论坛能理性讨论的话:幸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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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Real 最后编辑于 2014-02-08 16: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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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483# eric 的帖子

就算比100000000级好还需要允许讨论的



休息一会,听阵音乐,再上来看看论坛的讨论环境是否有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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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Real 最后编辑于 2014-02-08 16: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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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zj3333 于 2014-2-8 16:51:00 发表
原帖由 白了头一夜间 于 2014-2-8 16:45:00 发表
你已经具备了马甲的多个特征,还不能怀疑你吗?
你习惯给人无端定论,虽然我发言甚少,但绝对不是马甲,请你拿出我是马甲的确凿证据。也可以求助E版帮助核实。
如果我不是马甲,请在本帖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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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
别!!!!!!!
别害版主!!!!
(E版帮助核实).我估计(我个人估计)法律无给版主这权力,版主核实的话应报公安批准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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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eric 于 2014-2-8 16:26:00 发表
请real给我这个淘宝两钻买家普及法律常识,谢谢。


我提了4个问题,如版主愿意都回复一下的话,我就说明下这"约定"的东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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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zj3333兄冷净并坚守:人格独立\思想自由
不必理不合法理的言论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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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怎么不能高姿态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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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Real 于 2014-2-8 17:31:00 发表
请zj3333兄冷净并坚守:人格独立\思想自由
不必理不合法理的言论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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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15# eric 的帖子

版主怎么不先维护大多数网友的利益,维护论坛公信力呢?让个别人可用不符合现在社会公德语言的帖子出现在论坛呢????对于科普先后还这么执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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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参与本贴讨论
2不认可这种宣传方式,但不反对别网友认同这方式
3个人认为有人故意允反方(感觉而矣)
4看到有网友极不顾公德、不礼貌用语、胡搅蛮缠、强行打击不同意见的网友,这是继续参与的原因!!!!

另:我在本坛只看到可以无条件退货,................,如声明在先,这就不算优惠条款,是共同约定,这是不能当有益用家(已经是最大的让步了--------这句是不成立的,是双方你情我愿)

另2:如没有新的内容,或论坛风气有改变,先休息下吃饭再听会音乐
谢谢!
最后编辑Real 最后编辑于 2014-02-08 18: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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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acky_good 于 2014-2-8 19:00:00 发表
原帖由 eric 于 2014-2-8 18:47:00 发表
[quote] 原帖由 johnleeh 于 2014-2-8 18:42:00 发表我有个提议,如果不能上自己系统照片的人,也就是说不能在此证明自己烧友身份的人,最好就不要再参与这个发烧乐趣的帖子的讨论了。不然,很有可能只是鸡同鸭讲,人同马甲讲。讲不出名堂的。不听随意。
非常同意,特别





万万不可呀!!!!!!!!!!!!
版主三思呀!!!!!!!!!!除非发贴前说明,说明跟贴的条件,在过和中才付加条件,不合常理呀!!!
切勿意气用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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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johnleeh 于 2014-2-8 19:26:00 发表
哈哈, johnleeh  已经知道自己的大限将到,已经慌作一团了。

这些人即使被打死,也不会告诉你,他们其实是用什么,干什么的。


还给你!!!!!!!!!!!!!
这么恶心的行为,你自作自受吧!!!!!!!!!!!!!!
天!为何有这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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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Real 最后编辑于 2014-02-08 19:3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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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50# eric 的帖子

板主:我没认为我是信口开河,退一万步,你老人家认为我信口开河,你又如何看待你的几个同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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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编辑Real 最后编辑于 2014-02-08 20:5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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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笔误,让你如执到宝,我就早点写错个字让你们早点开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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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597# 老龚 的帖子

不全这样,还有人不认同这种宣传方式
结果被删除了两个帖
1抗议J大限的帖
2说明笔误是554的帖子

经过参与本帖,学到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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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600# 残剑831 的帖子

我学到的东西是:我不反对你有这想法,特别是删554的帖子表达强烈无奈,
我还学到一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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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波萝就吃別的包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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