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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穷疯了吗?9月1日起海关全面计税,海外直购恐被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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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听到新闻,海关称9月1日起对应收税款50元以上的全面征税,主要目的是遏制海外代购和直购。不知道之前那个个人购买音像制品和书籍多少一下不征税的规定是否还有效(十有八九是不行了)。

国家是不是穷疯了,8万亿收入还不够挥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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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就开始拔毛,厉害!
犀牛黑胶微信:rhino_viny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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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民穷,好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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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现在的社会  还不如唐朝 ,现在的社会和古代有啥区别呢  有钱人都是商人、官人 ,可娶很多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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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比朝鲜好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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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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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问题不是该不该收税,而是收来的税是怎么花的?曾听说其中有10%用于收税部门本身的“开销”了,其它的更是一笔糊涂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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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attv1244 于 2010-7-15 9:40:00 发表
我看现在的社会  还不如唐朝 ,现在的社会和古代有啥区别呢  有钱人都是商人、官人 ,可娶很多LP 。。。。。。。。。。。。。。。。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当时的中国是世界第一强国,现在西方国家的调查中有很多人还愿意生活在中国的唐代。目前中国的社会能和那时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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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没本事做的东西,让别人也买不了,不要脸。
长期求EMI版切利布交#3、#6、#9,欲转让者站内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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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民穷,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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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这个国度,一个字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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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ADWS 于 2010-7-15 14:18:00 发表
生活在这个国度,一个字悲哀,


这俩字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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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

2010-07-05
    为进一步规范对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的监管,照顾收件人、寄件人合理需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二、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三、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四、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五、本公告内容自2010年9月1日起实行。原《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署监〔1994〕77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二○一○年七月二日

办公厅
最后编辑winnor2009 最后编辑于 2010-07-15 14:41:56
芒格:"不要同一头猪摔跤,因为这样你会把全身弄脏,而对方却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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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通知:自公告之日起,海关对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及免税额调整如下:
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8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允许进出境的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免税额为人民币500元,超出上述免税额的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进口税办法》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进口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1994年11月21日
来源:海关总署


没明确废掉的(或后续出政策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16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监管办法》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1991年6月11日海关总署令第21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个人携带和邮寄印刷品及音像制品进出境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署 长  牟新生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第七条 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在下列规定数量以内的,海关予以免税验放:
  (一)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每人每次10册(份)以下;
  (二)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20盘以下;
  (三)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每人每次3套以下;
  (四)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每人每次3套以下。
第八条 超出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数量,但是仍在合理数量以内的个人自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不属于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形的,海关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有关进境物品进口税的征收规定对超出规定数量的部分予以征税放行。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对全部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按照进口货物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一)个人携带、邮寄单行本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50册(份)的;
  (二)个人携带、邮寄单碟(盘)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0盘的;
  (三)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图书类出版物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四)个人携带、邮寄成套发行的音像制品进境,每人每次超过10套的;
  (五)其他构成货物特征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的,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的收发货人、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可以依法申请退运其进境印刷品及音像制品。

最后编辑winnor2009 最后编辑于 2010-07-15 17:01:54
芒格:"不要同一头猪摔跤,因为这样你会把全身弄脏,而对方却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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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此举主要是遏制海外购买,鼓励在国内购买,是增加内需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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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国内的几乎都是垃圾了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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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民不知有国,治世国不知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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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强民....应该改为 富民强国.
上海王先生: 买片听片卖片 信用比TAOBAO还要可靠的自用片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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